「幫我個忙好嗎?幫我照顧這個女孩一個下午。陪她逛逛街、買買衣服。一個下午就好。」朋友在電話中這麼說。
好啊,我也沒事,一口答應。漂亮嗎?
超乎你的想像,美到壞掉的手機放在她手上就會自己修好。但是,她有個小問題。
「她喜歡殺人。」支支唔唔了一陣子才說。
「你是說,她喜歡殺人。喜歡開槍把人的腦袋打爆、或是拿刀刺進別人的胸膛,讓人呼吸停止的那種殺人?」
「別擔心啦!只要小心點,她就不會殺你。」
他交代一些不重要的小事,就掛上了電話。
然後我在約定的咖啡店和他會面。
沒辦法啊,聽說是會讓手機自己修好的美女,冒著生命危險也得見識。
就這樣,我冒著生命危險地,無聊地玩弄著咖啡杯剩下的奶泡。
等了好久,他們終於出現。
我看了一眼那女孩。
別說手機自動修好這種小神蹟了,史蒂芬‧霍金見到她都會站起來陪她用標準的舞步跳方塊舞。
「好了,那就交給你了!」朋友連寒喧或互相介紹都省了,直接丟下一句就走。
留下我和個喜歡殺人的女孩。
女孩喜歡殺人,但是不喜歡說話。
總不能在咖啡店發呆一個下午吧?
所以我從她的興趣開始找話題。
「所以...妳喜歡怎麼殺?...殺...殺人?」
「用刀。我最喜歡用刀了。」她眼睛一亮。然後,她開始巨細靡遺地講述她多麼喜歡刀鋒刺進肉裡回饋到手指上的觸感,她多麼喜歡享受被殺的人的扭曲掙獰的表情,還有把噴的到處都是的鮮血當作顏料作畫。
像是在講什麼可愛的甜點很好吃的樣子。
她說的事情很可怕,但是真正可怕的是,她講話的樣子實在太迷人。
「但是啊,我很久沒有殺人了,」她話鋒一轉,「因為殺人是不好的嘛,警察會追的很緊,大家也很怕我。」
女孩不殺人了,我的心防也懈下了一些。
我們開始很自然地聊起天來。
她除了喜歡殺人之外,也喜歡看書,也喜歡義大利的獨立電影。
不一會兒,我就愛上這女孩。
她的咖啡喝完後,我帶她去了賣酒的酒吧。
天黑之前,我們二個就喝得爛醉了。
氣氛正好,我就吻了這女孩。
從她的反應中,我知道我們都很享受這個吻。
但她突然把我推開。
「唉呀,糟了。」女孩說。
從她的口氣中,聽不出來嚴重性,像是不小心壓死了螞蟻那樣的事。
怎麼了?我問。
「你朋友沒跟你說嗎?
我只會殺我吻過的人吶。」
喔。我回答。
「這點不重要的小事,我知道啊。」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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