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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愛情電影

因為某些原因,最近想要知道我這輩子看最喜歡的愛情片是哪些。我其實一直滿喜歡看愛情片的,不論是老套的、年輕的、老的、還是 Chick Flick,我都很喜歡。另一方面,我也一直不想承認,因為這代表我一直渴望那種無可救藥的浪漫卻無法滿足,所以需要看電影來補足。

選自己喜歡的愛情片是很私人的,因為這某種程度也代表你對愛情的態度。這不像選驚悚片,會代表你殺人的態度。當你喜歡一部愛情片,不只是會因為他的燈光打得很好,男女主角很漂亮,必然會因為這部片對你有意義,看了有所共鳴。所以我也喜歡和其他人討論愛情片,因為 (照理說) 這會勾出很多其他的話題,可以讓我更了解這個人。在探索自己喜歡的愛情片途中,我也有機會更了解自己一點。

無論如何,截至二○一二年九月,我最喜歡的五部愛情片如下:



Before Sunset


敘述九年前共度一晚的二個人,在中年時相遇共度一下午的故事。看這部片時我才二十二歲,但我在戲院裡哭得亂七八糟,哭到我身邊的女伴不知所措。多年以來我一直在探討自己那天何以哭得如此悽慘,我想大概是忌妒主角可以失而復得,而自己失去的愛情永遠回不來。

整部片比第一集更單純,幾乎沒有與其他人的對話、沒有配樂,純純粹粹用二個人的對話和互動組成,卻可以保持劇情的張力,相當不得了的劇本。

劇本是包括二位男女主角和導演寫的,翻開這部片的劇本,你會發現劇本和電影幾乎沒有二異,他們想表達的東西相當完整呈現,我覺得這是很了不起的一件事。另外由於電影全部都是對話組成,所以看劇本很像在看小說。





(500) Days of Summer



 

片子出來時我寫過  → 類似影評的東西  ←

事到如今我依然認為這部片是我們這個世代的經典愛情喜劇片,我爸媽的世代是《安妮霍爾》,而我們這些多愁善感、被流行文化污染的孩子則是《五百天》。

我在英國看的,而且看了二次,我完全投入電影裡的那氣氛。故事在描述一個男生遇上女孩,被女孩拋棄的過程。我想身為一個男孩都遇過那樣的情況,簡直像是必經的試煉一樣,強迫每個男孩成長。

可悲的是,當遇到另一個讓你無法掌控的女孩時,之前所學到的經驗幾乎完全無用。你依然束手無策,還是像個初戀的小鬼坐立難安。



Eternal Sunshine of the Spotless Mind





我想編劇查理考夫曼和導演麥可岡德雷這輩子應該不斷懊悔拍不出類似的成功電影了。我不是說他們之後的作品不好,但是沒那麼好。有關心理世界與現實的矛盾、衝突,對愛情這東西的探討,每一個角度都很犀利。

如果要細分愛情片,我會分成「浪漫」愛情劇跟「驚悚」愛情劇。什麼是「驚悚」愛情劇?就是探討愛情負面居多的片子,例如這陣子的 Blue Valentine 就是其中之一,另一部經典則是 Leaving Las Vages,二部片都可以讓你看到心寒。

本片雖然驚悚,但是他用了許多糖衣去包裝,並且用一大堆迂迴手法表現,稍稍讓人可以接受。因為這部片太過複雜,所以我沒辦好好好地描述我的感受。以結論來說,都是讓人難忘的一部片。




Elegy


前面的片子你都知道,但這部片就可能不那麼熟悉了。這部片在講一位老教授愛上他的女學生,議題除了環繞在年紀問題,還有人類對美及慾望的那種無止盡的探求,就算在年老後,還是不停如飛蛾撲火般,一步步走向滅亡。

我一直都很喜歡菲力普羅斯的小說,而這部「慾望教授」系列作之一也是我的愛書。我必須承認電影並沒有拍得很好,連預告都不好。但是他很精準把我對「慾望教授」的想像拍出來,我很希望我老了之後有他那種魅力。











Nick and Norah's Infinite Playlist

我自己也很訝異這部片會在我最愛的愛情電影裡。一個步入中年的男孩(不我不承認我是男人)還喜歡一部給青少年看的愛情喜劇。

我沒有甚麼理由為自己辯白,這是一部很典型的青春愛情喜劇片,相當老套、愚蠢、傻氣、太多矯情的片段。但是我還是非常非常的喜歡。在任何時候我都會想重看這部片(事實上,買了 DVD 後我連續看了三次)。

我喜歡裡面的對話,喜歡它把紐約夜拍得很漂亮,喜歡它的音樂,更喜歡它的結局。在我心裡,一部片的結局可以打死一部好片,可以讓一部爛片重生。N&N的結局屬於後者。那種青春的美好的酸甜,實在讓人中毒。

我想必須承認自己長不大的問題,還有對「無可救藥的浪漫」的愛戀與不捨。





愛情片是一個人類偉大的發明,它很實用,可以填滿內心的空虛與寂寞。成功的愛情片分為二種,一種是當你在寂寞時看了會更寂寞,一種是寂寞時讓你不那麼寂寞。上面提到的N&N就是屬於填滿心中寂寞的溫暖的片子。另一種,讓我用一個故事來說明。

我到一個女孩家裡看DVD,看的是艾蜜莉的異想世界。我知道你在想什麼,到異性家裡看 DVD 通常等同於打炮,特別是這部片非常非常的浪漫,而且是一個浪漫的大結局。但不巧的,我當時因為某些個人因素,真的不想和那女孩有進一步的發展。女孩也知道這一點。

看完後,她回頭跟我說:「看完好難過喔...」這在當下,是一個很好的註解,這部愛情片是成功的激起了某些情愫,但卻無法發洩。是夜,我仍然選擇離開女孩的家裡。我已經忘了當時心中是寂寞或是無奈,但是我永遠記得女孩子的表情。



香水的側標

文字力量最具體的表現就是廣告文案。所有的產品都有廣告文案。這是一種奇怪的文化,我們真的會用幾句別人說的話去決定我們要什麼樣的感官享受嗎?唱片側標就是其中之一。「這張唱片看起來很好聽。」這句話聽起來就很奇怪。這就像看女孩用筷子的方式去推測她在床上主不主動。不過文字的力量依舊影響著我們的消費文化。

香水也有廣告文案。不過香味這種東西總是抽象,它很難用文字傳達。我想很少人會看了香水的廣告文案就直接訂購吧。所以我想寫寫看香水的側標。但是被我碰過的東西都會變得又臭又長,我的側標很快的發展成無法收拾的故事了,最後乾脆捨棄掉什麼前味後味之類的空洞形容了,反正那東西我也不懂。以下就是我最近在用的兩支香水給我的感覺。



CK Euphoria for men

小時候父王和母后會帶我去參加晚宴。這支香水讓我想到在前往晚宴的馬車上的心情。是冬天,下著雨,雖然空氣冰冷,但我們都穿著厚厚的大衣,所以溫暖。我喜歡那樣冰冷的空氣。母后把我和妹妹打扮的漂漂亮亮的,她和父王的心情都很好,所以我的心情也很好。那是很盛大的宴會,有雞尾酒和爵士樂團。現在看不到了,人們不會再花那樣的功夫去籌備晚宴。在另外的房間甚至請來了臨時保母,把小孩都聚集在一起玩,讓大人們可以安心的就近享受晚宴。

和一群同年紀的孩子們玩樂固然有趣,但在馬車上最讓我興奮的,是見到父王大臣的女兒。她是我那十年裡見過最漂亮的生物,而且知道的東西永遠比我多。我們討論過接吻這件事。對十歲的小孩子,所謂的討論是:

「嘿,你有親過女生嗎?」

「沒有耶。」

「那你想不想親我?」然後我們找一個地方躲起來接吻。

從此之後和父母參加晚宴對我的意義就是如此。我有機會可以和漂亮的女生接吻。那是不具任何意義的吻,唇與舌在那時也不會帶給我們什麼快感,僅是對於成人行為的擬仿。我們只是對於這種行為好奇,如此而已。事情變得有趣是在幾年之後,我大概是小學六年級,我們在她父母的床上玩枕頭戰。我不記得為什麼我在她家玩,我也不記得為什麼她的父母不在家,現在想起來只有這一點不合道理。

那是非常激烈的枕頭戰,我們打破了一個枕頭,笑聲不斷,滿頭大汗,羽毛黏在我們的汗濕的手上臉上。激戰持續了不知道多久,我們終於停下來。我跪在床上,看著她躺在床的另外一邊。我們都笑累了,沒有人說話,午後的空氣中只有飛舞的羽毛和彼此的喘氣聲。我們對看著。當下那個場景開啟了我的心中的某個部份,我第一次對女孩有了性的衝動。

我拉起她的手,告訴她我想吻她。她搖搖頭,說她會怕。於是我們開始做起其他事,然後我再次提出要求。大概要求了三次或四次之後,我們還是接吻了。那不像我們在晚宴上的接吻,而是成熟的令人難以想像的擁吻。那是我成年之後再也無法進行的,直取本能想要奪取的東西的吻。我感受到她身體的逃避和顫抖,但我無法停下。最後她把我推開,我怕她生氣,但她只說了,好可怕,然後笑了笑。

父王的大臣之後舉家搬去美國了,同時也把她從我生命中抽走。然而之後在晚宴的馬車上,我都會想起她。euphoria讓我想起這些事。我特別喜歡下著雨的闇夜,在開車的時候聞著這香味。期待晚宴的心情,期待和女孩接吻的心情,和午後第一次接觸性的心情。


BVLGARI B.L.V. for men

場景換成了海灘。我跟好友哈洛和他的女朋友一起去沙灘飯店過夜。那是很棒的一天,哈洛的女友在沙灘上脫下外衣,露出幾乎完美的胴體下水,我跟哈洛坐在沙灘上觀賞這景。「她很棒,對吧?」,哈洛說。

那是海跟陽光的味道,我們三個玩的很愉快。事情發生在飯店裡,我們三個同住一房。哈洛的構想是晚上喝了酒抽了大麻可以玩三P,不過老實講這種事我很不喜歡,特別是女方是男方女友的情況。不過事情發展的非常順哈洛的意,很快我和哈洛就在分工愛撫他的女朋友了。那是非常尷尬的分工,因為和她接吻好像牽涉太多不必要的感情,哈洛又常佔著下面不走,所以我很彆扭地把自己的工作範圍限定在頸部以下腰部以上。

不過過程仍然是愉快的。中間我和哈洛討論起口技的問題。

「我發現你跟我舔乳頭的方式不太一樣,我是這樣...」哈洛示範。

「嗯,我比較喜歡這樣...」我示範。

「那我們一起舔,問她哪邊比較舒服吧。」

這種良性競爭不斷上演,而最享受的永遠是女孩。


隔天下午我們在沙灘上曬太陽。哈洛起身去廁所,剩下我和她。她爬到我身邊,然後給我那個眼神。

女孩子們總是在不自覺中露出那種勾引人的誘惑眼神。有些女孩會說她們不知道,或是極力否認,就像無辜的小孩拿著致命的武器四處揮舞。而有些女孩清楚知道自己有什麼能耐,幸或不幸,哈洛的女朋友是屬於後者。現在她趴在我身邊,臉上帶曖昧的微笑。所以我沒有選擇地吻了她。

當然我喜歡她,但我吻她,主要是因為我想保留住那種美好的感覺。我記得她的身體在我的唇舌指頭底下的反應,而在墾丁的這片海前、這熾烈的陽光下,我覺得如果我不做些什麼,這一切就會被浪費了。

BLV給我當時所感受到的美好戀愛假象,海、陽光、不屬於我的女孩、和用來留念昨夜溫存的吻。







第一百篇‧荒唐理論暴走

這是 My Little Playground 的第一百篇文章。

既然是跳脫一般敘事文章的一百篇紀念文章,下面的文字將完全不顧及閱讀者的方便而豪無保留地暴走,我甚至不確定寫出來的到底是不是中文。這是一個挺糟的傾向,我講的話越來越不打算讓人懂了。在不能言語的故事這一篇我曾討論過語言符號的意義,照著這樣的走向,我說出來的話將失去文字的基本意義,也就是和他人溝通的能力。但以 My Little Playground 的角度來說,這並不會造成她的存在意義的崩解,因為她本來就不是為了其他人而存在。

我真的不知道有誰願意花時間來閱讀這些東西,那些分析的訪客數字我直覺認定都是系統錯誤。除了幾個確定在看的好友外其它訪客我一概不知,對於少數特定、大多數不特定的閱讀者說話,特別是在講真話的時候,總是會覺得看這種無聊的自我剖析實在很對不起那些不認識我的人。就很像在透明的告解室細數自己的罪行一樣,而別人還花了點一次滑鼠的時間來觀賞,然後跳開。不過我也不曾打算隨訪客群的擴大而改變什麼內容,所以這一切只是說說。

在這裡算一算也三年了,三年只有一百篇,生產量實在不算高。最初從無名搬過來時,對於這個網誌的構想是完全以講故事的形式來表達一些想法。也就是,完全和現實生活無關的虛構世界。但是人是會懶惰的,要把自己的想法翻譯成故事是一件很累人的事情。而太多的故事雖然本身想要被說出來,卻沒有那樣的心力或能力完成它們,只在草稿裡留下幾個關鍵字和構想而已。

況且很多時候,講故事也只成了簡單的轉述,太過方便而膚淺,所以我寧可用直接的手法來寫。寫網誌的好處,就是在這個國度所有的規則都由我建立,我不需要徵得其他人的同意、或爭辯些什麼。在下筆的時候,唯一的對手是我自己。就算對自己軟弱,那都是 My Little Playground 裡所被允許的。美麗或醜惡,誠懇或虛偽,那都是我的規則。只要自己允許自己按下「發表文章」的按鈕,一切的罪惡都會被赦免。

有時候的確有一種,只要寫出來就會被拯救的感覺出現。開誠公佈面對我的缺陷我的錯誤我的驕傲我的貪婪,期望藉由這樣的過程而成長,大概是這樣的心情使我不斷寫下去。我不覺得我是在創作什麼,我只是在把某種情緒發洩出來,用流水帳的日記、用編排過的故事、用理想中的角色、用無意義的自言自語。情緒都需要發洩的出口,這裡也就變成我的柬浦寨的樹洞。文字每個人都看的到,埋起來的是文字間沒有說出的秘密,是那些欲望及恐懼的直接投射。

那些最明顯的秘密就是死亡和性。

主角的死亡是一個奇怪的傾向。很多時候我是以死亡的場景推回去發展其他的情節。死亡的確是常駐我腦中的幻想之一,也許因為我活的很開心,在任何一個時間點死去我都可以坦然接受,也許那只是我對死亡的恐懼的具現化。性是明顯地另外一個重點。我相信性是人類行為重要的基礎,那是原始而且直覺的。所有後天的訓練和思考都只是壓抑,讓性變質。我自己對性的概念也是變質過的,如果要我說的話,那像是加入了什麼催化劑的化學反應,像經過人工手段加工而成的食物。我喜歡討論、探索性的角色,不論是本能的,還是文明的性。

瀰漫著佛洛依德的死亡和性的驅動,雖然看不出來,但老實講我比較偏向榮格派的學說。這樣說或許很無恥,但我不喜歡說我受了誰的影響,因為我是在探索這些問題的時候去接處他們的作品,有謀合之處,有不同之處。我本能性地抗拒自己的理念受了誰的影響這個想法,因為我拒絕承認自己的思維只是什麼東西的複製品。我想這個網誌存在最終極也是最膚淺的意義,就在於對自己及他人宣示我的獨特性吧。啊,每次不設範圍最後講到的題目都很大,現在這個網誌從炫耀自己的傷口,又變成我追尋個體性的工具了。

我相信個人意志,或是靈魂這東西,不存在於任何你接受的東西。你所聽的音樂無法定義你,你所看的書無法定義你,你開的車、穿的衣服、提著的包包、你的手機鈴聲來電答鈴,這些都只是過度被解釋的商業產品。鬥陣俱樂部主角說了一句"What kind of furniture can define me as a person." 我們藉由各種方式在追尋我們的獨特性,對我來說,那就是靈魂。靈魂存在於你對於所接觸資訊的反芻。你我之間決定性的差異,就在於對於相同的情報有著不同的反應。我在小時候會輕易地以傾向於吸收何種情報 (information tendency) 去評斷一個人。喔資訊傾向是我自創的東西跟資訊工程那塊沒有關係。如果硬要說的話,這個應該跟研究方法論中的 Confirmation Bias 比較相像。雖然說是 Bias ,但是生活並不是做研究,收集自己喜歡的資訊是被允許的,所以其實我在講資訊傾向時並沒有負面的指涉意義。簡單的說,資訊傾向僅能代表一種習慣,一種資訊框架 (information frame) 的走向。而真正定義靈魂的是在資訊框架之內被填滿的東西。

以書來說好了。假設這個世界上的資訊來源只有書,說話、影像等等都無法成為資訊工具,也就是你的學習只能從書上獲得。資訊框架可以說是你閱讀的書的數量,當你閱讀的多,你的資訊框架就大,反之則少。而資訊傾向可以說是你閱讀的書的類型,例如推理小說,或是日本古典文學。而這些,都只是你對於資訊反芻的來源。我相信人類的行為模式,是從資訊的吸收開始,然後經過思考迴路,產生對資訊的反應和行動。而靈魂之所在,就在於思考迴路這一區塊。用人的話來講,就是你看了這些書有什麼想法。

還是要強調這是假論文型態的論述,而且我也沒有去找過相關的文獻,沒有所謂的學術正確性可言。個人的獨特性,在我的信念中,就是每個人有獨特的思考迴路,而這也是定義一個人最主要的部份。忘了是不是柏拉圖說過,人類的行為模式就是不斷的選擇。上面的論述,就是在討論每個人不同選擇的差異性之存在。首先是資訊框架及資訊傾向,再來就是資訊反芻 (思考迴路造成的行為決策,我還沒想到英文)。所以,前後兩者是一樣重要的。天啊,這樣講下來資訊管理實在太重要了,我實在是唸錯系了。

我所謂的靈魂,也就是每個人獨特的資訊處理方式。這會造成在給予相同情報的環境下,每個個體產生不同行為決策的情況。那個讓你我不同的關鍵,就是靈魂。我的網誌,正是我這的個體性存在的證據。也許我這樣的想法和資管課程教授的東西一樣,但其中我相信還是有差異存在,而那「相信」和「差異」即是「我不是單純的複製品」最佳的證明。如果有人跟我有一模一樣的想法存在,也在他的網誌上寫出一模一樣的文字,我們接觸到的資訊必然不同,我們在不同的地方唸書,不居住在同一個地理區、交過不同的女朋友...等等等。而接觸到不同的資訊而產生一樣的想法,同時也證明了我們的資訊反芻並不一樣,也就是不同的靈魂。

塑成靈魂的方式這裡就不討論了,有可能是生理上的遺傳,也有可能是後天教育的塑成(這同時也牽扯到資訊框架和傾向的問題)。總之,照這個說法,我的網誌即是靈魂表徵。找到靈魂到底是為了什麼呢?證明自己靈魂的存在真的是必須的嗎?類似的問題無止盡的延展,追尋意義的旅程永遠無法停歇。我總是喜歡對事物賦予意義。探究事物的意義這件事雖然聽起來很像什麼偉大的冒險,但很多時候只是陷入無盡的自我答辯罷了。

我會探討電動玩具、電影、性高潮、文字的意義。解釋某件事情之後而接受它,是接受它的背後的意義,而非它本身。這麼一來,我就不用去認同任何我無法解釋的事情了。反辯:不,這句話是錯的。舉個例子好了:我不認同宗教的存在,但是我可以解釋祂的出現的原因。我認為這是人類呈現自我懷疑的過程。好吧,這句話是錯的,所以應該修正為:如果我接受一件事情,並不是接受它的本身,而是認同它背後的意義。這樣的答辯就是我所謂的探尋意義的過程,但我必須說這樣的答辯連我自己都覺得膩了。如果膩了,我就不應該繼續下去了,特別是在第一百篇的時候。第一百篇應該多說說寫網誌的心得才對不是嗎?反辯:但是第一百篇應該是可以跳脫所有規則的一篇文章,你一開始已經開章明義的說了這篇將會探討網誌背後的東西,那麼探討什麼該寫什麼不該寫,和網誌背後的意義應該也是被容許的。而且,你自己在前面就說到,在這裡所有的規則都是你自己訂的,所以你並不被任何外界認定的「應該」所缚束。正辯:雖然這裡沒有所謂外界的規則,但我自己仍有我自己想要呈現的面貌的理想。舉個例來說吧,雖然你對赤裸裸的面對你的女伴,但是還是有很多事你不願被她看到,例如說你挖鼻孔,或是上廁所。有些事情應該藏起來才對。反辯:的確有些事應該要藏起來,但這不代表這些事情要被藏起來。這不像挖鼻孔,或是上廁所。這是思考的過程,這比網路上的自拍照還要重要,還要值得呈現。好,我們不要把這一切標上探索事務意義的高調標籤,就說是自言自語好了,這樣可以嗎?正辯:好,也許你說的都對。但是我已經累了,我們可以想辦法把這篇文章做個結尾嗎?

我想飆了這麼一大篇也夠了,所以依照慣例在這裡要草草結束了。前面一個月預告很久的大災難故事會在下一篇寫出來。謝謝大家的支持。








災難的預告

有一種文學的手法,我忘了那專有名詞,是作者自己破壞作品的格局,把自己插進故事裡和讀者直接對話。有些電影會引用這種表現手法,特別是在開頭。「你現在走進戲院,坐了下來,在電影開始前,我有幾件事想說...」類似這樣的開場白。有些電影用的很好,很聰明。有些很爛,會讓走進戲院剛坐下的你想馬上走人。

你現在目擊到的是後者。


我沒有辦法下筆。

正確的來說,我沒辦法敲擊鍵盤讓螢幕上的文字變得有意義。

好多東西在撞著我腦袋的出口想要被寫出來,但是我無法從命。

被阻塞了,停滯的並不是腦袋的運轉而是輸出的管道。

我好像擁有某種智能障礙,沒辦法,就是沒辦法寫。

我把原因歸咎在太久沒說中文,跟缺乏心靈的平靜。前者顯而易見,後者待爭論。

好像我跟自己的爭辯還不夠一樣。

我沒有可以回去的地方。所以我不知道前進的方向。理所當然。

如果你真的很他媽的慘,天使會來救你。我想我可能還不夠慘。

噢,如果需要第三個原因的話,大概是因為咖啡喝完的關係。



下一篇故事將會是大災難,如果能寫的出來的話。

而這篇的用意在於,無論之後寫出來的東西多爛,我都能自我辯駁。

「看,我已經說過會很爛囉,所以我就不用再在意有多爛了,盡管寫吧。

聽話,快寫吧。只有繼續寫下去才會得救。」


自己跟自己玩的遊戲,我永遠樂此不疲。




Hysteria

隨身聽的電腦usb接線不見了。

我找過前幾天用的側背包、背包、然後所穿過的衣服。不在。

我衡量著失去接線的後果。的確我好不容易下載到幾首想聽的歌,但是這不是那麼的致命。

但是我想找到。幾乎是沒有理由的衝動。我想要找到。
                         
我開始沒有系統的搜索房間,翻箱倒櫃。



半小時過去,在大致搜過房間一遍之後,我有一種預感自己是找不到了。

如果東西不在這房間裡,就不可能在其他地方找到。而東西找不到,有很多時候,是因為它跟本不在那裡。

但是我還是想要找到。我坐在一片凌亂的房間,想要讓自己停止。但是做不到。

我的生命沒有usb的接線還是可以繼續進行。

現在的我不想讓我的生命繼續進行。我想要把自己完全停止在這個瘋狂的時間裡、這個瘋狂的房間裡。
                               


我把口袋的東西清出來,理所當然的接線不在那裡。然後我把上衣解開,脫去褲子,直到一件不剩。

我拿出手電筒,把燈關掉,打開手電筒搜尋。原因是,讓自己的注意力放在微弱的光上說不定更能專心。

我把房間劃分成六部份,在每一部份進行有系統的地毯式搜索,然後把物品再次歸類。

還是找不到。



我打開燈,穿上衣服,然後把房間劃分成兩部份。a區和b區。

我把a區這部份的所有東西堆到b區,然後開始搜索a區所有的角落。

然後再一件一件的把b區的東西放到a區,開始搜索b區。

心中突然出現恨意。那是對所有的東西的恨意。像被什麼惡靈附身了一樣。

我打開房門,然後開始一件件把東西往門外搬,直到房間清空了,然後開始搜索所有的夾層。

理所當然的我找不到,我坐在空無一物的房間裡。兩個小時過去了。

然後我把東西全部再搬回房間。

我已經完全失去理智。我拿起刀子,開始把一雙布鞋拆開。

我知道usb接線不在裡面,但我想看看那裡面是什麼樣子。



拆掉一雙鞋之後,我躺在重新鋪好的床上,嘗試讓自己冷靜。

如果這是什麼充滿諷刺的喜劇,我會在回頭時看到usb接線就好好的躺在桌上,我的死角。

但是這不是什麼喜劇,沒有任何具有意義的事情發生。

過去這兩個多小時,除了讓我自己震驚於瘋狂的力量,沒有任何的意義。

我想要找個人說話,拿起手機又放下,撥了電話又取消。

如果這件事對我有什麼幫助,那就是藉由描述這件事,而在向什麼人求救著吧。










論述

觀察:心是空的時候聽音樂最好了。空空的心只用音樂來填滿,從前沒空仔細聽的音樂現在聽來都富層次。

推論:所以世界上沒有好專輯,只有在聆聽的時候,心的空虛程度影響一張專輯的感受。

建立在推論上的終極結論:音樂根本沒有好或壞,只有不同的空虛的心需要不同的音樂。

自我應用:我的鑑賞力並不存在,一切的評斷只建立在心的空虛的程度。


唸個書就把我心中浪漫的情愫全殺光了。做什麼事都要用邏輯 ( 縱然很多時候是狗屁 ) 來說服自我。詩人已經是遙不可及的職業。無法極簡,我必須把所有東西搞複雜,要讓觀點完整,要囊括所有變數進去。結果自是邏輯的自我崩壞。多半時候是自娛。

例如前幾天,在一場令人宿醉的夜裡把菸抽完了。隔天去圖書館前想要去買菸,但是同時又告訴自己,「我很堅強,我不需要菸。如果我的精神力夠強,可以在宿醉時去圖書館唸書的話,我可以根本完全地克服想抽煙的欲望。」一切都很好,我在咖啡店吃了凱薩沙拉,喝了咖啡。你也知道咖啡多麼需要香煙來搭配。

所以我告訴自己:「我知道我的精神力很強,我根本不用對自己證明這點。我不用藉著抗拒抽煙來證明我很強。我不需要任何額外的證明。需要證明是弱者的行為,強者可以走在不存在的道路上,只因為他相信自己。」所以,如果我的精神力夠強,我可以去抽煙。而如果我擺出這麼一串論述來自我證明我是強者,在自我辯證的存在就已經證明了我是弱者,所以我更應該去抽煙。

突然抽煙是必然的選擇了。我戰勝了脆弱的自己,同時也擊敗了堅強的自己。我可以等一下抽煙的時候,再思考我是不需要證明自我的強者,還是自我證明的弱者。

就這樣,我總是迷失在自我辯證中。你可以說人生大可不用那麼辛苦,自己活的開心就好。但我不想活的開心,我想活在真實之中。我想搞清楚真實是什麼,但在抵達真實的途中我總是迷路。結論是我仍然活著,活在不真實之中。結論是,我根本不在乎能否活在真實中,這一切只是娛樂自己的手段。

這一切都是讓自己能抱著空的心活下去的手段。









T-shirt 胸前的圖案


起床後抓起一件純黑色的T-shirt就往頭上套。

但在鏡前發現縫線不太對勁,原來我把裡子穿到外面了。

所以我脫下T-shirt,把衣服從裡翻出來,再穿一次。

但在鏡前發現領子不太對勁,原來我前後穿反了。

所以我脫下t-shirt,前後調換,再穿一次。

因為兩次的脫穿,綁好的頭髮又鬆了,又得再綁一次。

T-shirt 胸前或背後的圖案一定是為了分辨裡外前後而發明的,以避免這種蠢事發生。


嗯,一定是這樣沒錯。



PS, 我沒有死,只是最近遇到了一個東西叫做考試。這東西雖然討厭,但是比起寂寞算是好打發的了。








有關哈洛

有人問起在故事中出現過幾次的哈洛是誰。

哈洛的形象是依照真人打造的,但我和現實中的哈洛其實只有一面之緣。

我們在兩千年出頭新宿的某個二手爵士唱片行相遇。他聽到我和櫃台用著日英夾雜的畸型語言溝通,便來和我攀談。他是義大利人,至少他這麼告訴我。身為義大利人的哈洛有著短短的薑色髮,相當高壯的體格,就像所有色情片裡的義大利種馬一樣。

他說他從幾年前帶著一把吉他來東京發展,現在在一家音樂餐廳駐唱。我們坐在唱片店門旁抽煙,他推薦了我一堆我從來都沒聽過的樂手,我推薦了他一堆他從來沒聽過的樂手,這過程大概十分鐘。然後我們開始聊起女人。

一見如故的感覺很奇妙,你只需要幾個關鍵字,就能搭起穩固的橋樑。他的日文相當流利(像燕尾蝶那樣怪異),但英文很破(像大部份的義大利人一樣),而我那時的英文也很爛(現在也沒好到哪去),但是我們就是能夠彼此溝通,彼此調侃,彼此認同。

聊的口渴了,他問我要不要一起喝罐啤酒,我說好,我們就去便利商店買了啤酒,在店門口繼續喝,繼續用著破英文聊天。相當詭異,我在日本,九月熱斃的新宿街頭,和不知道名字的義大利人坐在便利商店旁喝著青島啤酒,聊的是讓女孩愉悅的技巧、延遲射精、前戲的時間分配等等。偶爾我們會聊到音樂,但話題不知怎麼著總是會轉去女孩身上。

哈洛的個性相當外放,令我驚訝的是我也毫無保留。也許是因為身處異鄉,而對方是和自己無關聯的人,或是一見如故太迷人,所以滔滔不絕。但我的確記得把自己完全放開是什麼樣的感覺。像戀愛一樣,只要你有過那樣的感覺,你就會上癮,你就戒不掉。你想要陷入那種完全誠實的解放中,不論後果為何。

很快我和朋友約好會合的時間到了。我們起身丟掉啤酒罐,哈洛拍拍屁股,跟我握手告別。

「等等,別告訴我你叫什麼名字。如果我要幫你寫首歌,歌名要叫什麼?」

應該是很難回答的問題,不過我只想了兩秒就脫口而出。

「Johnny in the blue trunk.」

「那如果我的故事裡出現你,你會叫什麼名字?」

「哈洛。哈洛,這是個好名字,對吧?」

我點點頭,他揮揮手,像這樣,我們分道揚鑣。





●哈洛的第一篇文章在我回國時就寫成,但剛剛在編哈洛特輯時才發現許多文章我遺留在無名爛站忘了搬來。有關哈洛在我心中最原始的印象,早和我的帳號一同灰飛煙滅。之後的哈洛慢慢變成類似無所不知無所不能的角色,我想大概就像在 Flight Club 裡那種 "Tyler Durden-wanna-be" 的心態吧。

●●來到這裡也認識一個聊音樂及女人,一見如故的好義大利人。我是跟義大利人特別投緣嗎?

●●●和現實交疊的文章出現頻率越來越高,我是為了什麼開始顯露出原本的我咧?還是純粹懶的編故事了?這樣聽話地把神秘的面紗拆掉剩下的我就越來越不有趣囉。






兩件我討厭的事

我討厭兩件事。洗車和燙櫬衫。我愛車,當然我也愛我的櫬衫,我願意為它們付出很多東西。

之所以討厭這兩件事,是因為那提醒我,我有多依賴它們。

像我這樣的年紀有一輛很漂亮的寶馬,除了炒股票、輟學創業,就是家裡他媽的有錢。很不幸我是屬於最後那一項。我自己知道這一點,這和我自己的努力一點關係都沒有。但我還是因此驕傲。

我必須承認我,至少在大學時期的人格塑成,有很大一部份和我的車有關。我很早就把自己歸類為「有車開」的那族群,亮麗,帥氣,載著朋友和女友自由自在的玩樂。當我自己看著自己時,我會覺得我看起來很好,因為我有車。很多時候我也會提醒自己,不應該因此而感到驕傲,但很多時刻我會忘記。洗車的時候就是其中之一。

在洗車的時候,我清楚的意識到我「擁有」這輛車,就算它不是屬於我的。父親隨時有權力把車子取走,我一點反抗能力都沒有。當然我可以自己把它開到海裡只因為想學 Sin City 的電影場景,但我仍然要面對我無法承擔的後果。在洗車時,無法抗拒地,那種擁有和珍惜的愉悅感油然而生。

我想要它,我需要它,我依賴它。我想要照顧它,想讓它變成我的一部份。在開車時我不會有這種想法,但在洗車時,在浸了肥皂水的海綿劃過那美麗的銀色弧線時,在我仔細地把車輪鋼圈裡的圬垢除掉時,我實實在在地感受到它的存在。它不只存在我的面前,也存在我的心裡,腦海裡,人格裡。

很多人會為自己的車子取名字,我拒絕那樣做。就像 Breakfast at Tiffiny's 裡那隻沒有名字的貓一樣,我拒絕承認我們之間的繫絆,我拒絕承認我對它的需求。對於物質的愛對我來說一直是一種禁忌,我不應該為沒有生命的東西而動情。也許哪天我會在大雨中回頭找它吧。


我和襯衫的關係更是密不可分。

我會小心的挑選今天要穿的襯衫,不只是因為場合,而是因為我要選一件能夠表達今天的我的襯衫。

簡單的來說,我透過我的襯衫完成一種自我表達,襯衫是我的氣質,是我的優雅,是我的狂妄,是我對人的態度,是我的幽默風趣。不同的襯衫對我來說是各種不同的表情,光是黑色的襯衫我就有六件,它們包含了我的各種情緒與企圖,就算當你站在我面前一公尺時還是分不出來它們有什麼不同。

幾件特別的襯衫被我一起獵豔的朋友們稱作戰袍,因為穿上它們的夜晚我通常都有愉快的收獲。我想這和我穿起來特別帥氣沒有太大的關係,而是穿上它們帶給我的自信讓我更從容,更能控制場面。在我穿上戰袍時,我是宇宙之王。

對襯衫這樣的感情是可悲的。你不是你。你,存外在到外在,是襯衫給予你的,沒有襯衫你就不是東西。

在燙襯衫時,我特別有這種心情。

在用熨斗小心的撫平它們的皺折時,那像是一種儀式。我覺得我像在跟多年的戰友談笑。回憶過去的榮耀。哪一塊曾經灑了伏特加,曾經沾上了口紅,或浸了哪個傷心女孩的眼淚。我會覺得這一切都是它的功勞,是它誘惑那些女孩們。女孩要的是它,不是我。

我多希望能夠穿著襯衫和女孩做愛。我承認很多次在親熱時脫下襯衫時心中都有一陣慌亂,害怕我的一切都隨著襯衫而去。像是武士脫了鎧甲上戰場一般,我不知所措。


總之,這就是把一切都寄託在身外之物的下場。

我因為物質堆疊而成的我而沾沾自喜,那麼多的自戀,戀的是不是自己的自己。

車不是我,襯衫也不是我。我是脫下所有物質,還有肉體之後的,如果還有的話,靈魂。那才是我要把握的,那才是我要珍惜的。我今天對我的靈魂做了什麼?我洗滌它了嗎?我撫平了它的傷口了嗎?我讓它更豐富了嗎?老天,我有沒有意識到它的存在呀?

應該為我的靈魂驕傲時,我總是把最真實的自己擺在最角落,讓人觀賞的那一面永遠是參雜病態自戀的虛偽。

我想我永遠都在學習,而這一課我永遠都學不會。

I walk to school



只是因為很久沒更新了,所以在陽光隴罩之時貼上大雪紛飛之景。

同時感謝某人傳給我的原聲帶,讓我在冬末大部份的心情都很沮喪。

還有某人寄給我的DVD,完全是雪中送霜。

景是上學的時候隨手用手機拍的。

BGM: トニー滝谷 オリジナルサウンドトラック by 坂本龍一








Monday


起床時,窗外是白的。

有什麼比開始星期一的早晨通常都是痛苦。

我喜歡,這天的開始。

至於結束,那又是另外一段故事。





爸爸什麼都知道(黃咪咪祝文)


本篇文章引用自黃咪咪專欄,太感動了所以轉貼於此

原文章在此


他開車
× 自己繫上安全帶
純潔瞬間恍神在思想誰的星球
×× 哼她 的歌
○○ 看窗外作假的雲其實也不需要什麼天使
我坐在中間
他放歌
用香煙浸漬暫時失序的手指
×○ 有了他的天使會不會也說自己很酷
□□ 不讓我抽菸
◎ 膨脹起來了
● 不要布魯了
×× 總是想偷吻我
○○ 赤裸裸的溫柔
× 想更貼近你
裝腔作勢到我以為我沒有愛
坐在之中
寫一封情書不知能給誰
神蹟不必述說
果真是星塵也好
即便夜行也只想躺在旁邊
也許連語言都可以捨棄

反正爸爸什麼都知道






●

好像越是真切的感覺寫來越拙劣
( 莊子說真者是精誠之至也,若不精不誠不能動人!)

這段場景是某次去把拔家隔天早上又餓又瘋狂想睡坐在他的車子裡放空

外面陽光異常刺眼雲朵還長得有點矯情
大家都各自進入各自的世界了

BGM Extra Pieces of Sunshine

最近被人說寡情的我難得真情流露
送機真好玩雖然我差點不見但我還是等不及要接機了

「我們各自生活著。 」

希望天天開心

Love Note 愛情筆記本

◎The human whose names are written at the same line in this note shall love.
在筆記本中名字被寫在同一行裡的人會彼此戀愛

◎This note will not take effect unless the human whose names being written in the same line know the existence of each other.
除非同一行被寫下名字的兩個人知道彼此的存在,否則不會彼此戀愛。

◎The writer must have the faces in his/her mind when writing the names. Otherwise there will be no effect.
寫下名字的人必須記得對方的長相,否則不會有效果。

◎If the details of falling in love is written within 400 seconds of writing the two people's names, it will happen.
寫完名字之後,在人間界時間單位400秒內,繼續寫上戀愛細節的話,該兩人就會依照細節開始戀愛。

◎If the details of falling in love is not written, the two people will fall in love according to the image in each other's mind and the relationship with each other when the names are written.
如果沒有寫下細節,兩人就會以現有條件發展戀愛關係。

◎The owner of the note can recognize the image and the voice of its original owner, i.e. a god of love.
持有筆記本的人可以查覺前任使用者的存在,包括愛神的姿態和聲音。

◎The human who uses this note can neither love or be loved.
使用筆記本的人既不能愛人,也不會被愛。



寫完初步規則才發現有以此為題的網路戀愛小說,不過不值得一看。雖然想發展成完整的劇情但怎麼想都不可能,nothing is certain but death and taxes,戀愛沒有辦法像死亡一樣那麼確定及不可逆轉,抽象無法規範的條件太多,利益衝突也沒有辦法像原著那麼豐富。挺有意思的想法就是了,說不定再花 一點心思可以寫成懸疑推理戀愛鬥智小說?

普魯斯特問卷

何謂普魯斯特問卷?

普魯斯特問卷就是由一系列看似簡單的問題所組成,問題囊括被問者的生活、思想、價值觀以及人生經驗。探討人的心理狀態和思考方式的變化,隨著年齡際遇,會有不一樣的答案,是了解最簡單別人或自己最直接的方式,同樣的問題,不同的人的答案卻相差甚遠。會發現到,也許原來自己並不像預期的那樣了解自己,而一個人的追求、喜好甚至生命觀都通過這份問卷呈現出來...而又以法國名小說家普魯斯特版本流傳最廣。


稍微查了一下,最原版的問題有點無聊,而新版也很無聊,問到最喜歡的搖滾樂團這類和人生方向毫無關聯的東西。還是這版最符合我的味口。我儘量誠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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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認為最理想的快樂是怎樣的?

 擁有理想的悲傷和痛苦

2.你最希望擁有哪種才華?

 想像力

3.你最害怕的是什麼?

 思緒的僵化

4.你目前的心境怎樣?

 we are all stardust

5.還在世的人中你最欽佩的是誰?

 對事物的熱愛可以感動其他人的人,例:Adam Savage, Charlie Kaufman
 為什麼剛好都是公眾人物咧?我也很欽佩我爸老實說

6.你認為你最偉大的成就是什麼?

 知道自己的無知

7.你自己的哪個特點讓你最覺得痛恨?

 時常忘記自己的無知

8.如果你能選擇的話,你希望讓什麼重現?

 Elliott Smith再唱一次Rose Parade

9.你最痛恨別人的什麼特點?

沒有在看沒有在想沒有在聽

10.你最珍惜的財產是什麼?

 僅有的智慧

11.你最奢侈的是什麼?

 沒有在思考的時候

12.你認為程度最淺的痛苦是什麼?

 看到天亮時

13.你認為哪種美德是被過高的評估的?

 所有所謂的美德

14.你最喜歡的職業是什麼?

 作家

15.你對自己的外表哪一點不滿意?

 長不出鬍子

16.你本身最顯著的特點是什麼?

 邪惡的氣質

17.還在世的人中你最輕視的是誰?

 無法看到自己缺點的人

18.你最喜歡男性身上的什麼特質?

 直接

19.你使用過的最多的單詞或者是詞語是什麼?

 嗯哼

20.你最喜歡女性身上的什麼特質?

 冰冷

21.你最傷痛的事是什麼?

 愛情的盡頭和之後的事

22.你最看重朋友的什麼特點?

 瞭解我

23.你這一生中最愛的人或東西是什麼?

 家人

24.你希望以什麼樣的方式死去?

 可以激勵全人類擊敗外星人的壯烈死法

25.何時是你生命中最快樂的時刻?

 理解到自己活在當下的時候

26.你的座右銘是什麼?

 we are all stardust








魚骨頭

有人告訴我,我的網誌快要變成獵奇專刊了。

那有什麼不好嗎我問。「如果有人看你的網誌打手槍怎麼辦。」我想這是不太可能發生的事,我想不論在性的聳動或血腥的震撼上,此地文章的程度應該都遠低於一般獵奇文章。如果我的文字真的可以讓人看著打手槍,那我想應該也是種榮幸吧。但想到若是母親知道自己的兒子寫出讓人邊看邊自慰的文章,那她應該會很難過吧。照理說身為作者的我也應該要很難過,我想到張大春的處境。

國中時我曾看著張大春的「我妹妹」這本書自慰。這應該是件詭異的事,因為我自己有妹妹。但各位要知道,雖然書名為我妹妹但內容絕對沒有類似亂倫之類的事情。勾起我性慾的都是作者描寫他和歷屆女友們做愛的場景。國中時代沒有辦法接觸太多和性有關的事物,而頂著年青學子必讀的張大春名號,無意間購入的這本我妹妹可以大大方方的放在書架上,是我吸取相關經驗的重要著作。事實上在我之後不久體驗初次性經驗時,從脫下女伴的黑色胸罩開始,書本上的種種細節開始和現實有著模糊的重疊,在射精後我還期待女伴從喉嚨中咳出魚骨頭。

當然,魚骨頭並不存在。那象徵了青春的性的迷濛濛狀態轉化為具體現實的過程。我在之前對性並沒有太多虛幻想像,除了魚骨頭,所以當接觸到現實時我的幻想並沒有產生太劇烈的破滅,因為在一開始我就沒有正常的美好憧憬。在我妹妹當中,性是雜亂而沒有道理的,就算你沒有看過這本書,你也可以從魚骨頭中略知一二。

當同學畫著女性裸體的戲謔圖案,我嚴肅地指出他們在私處構造上的錯誤時,我知道我已經解開我們這年紀男孩最大的謎題了。那時我感受到的不是自滿而是恐懼,我走在太前面,而且無法逆轉。雖然對我來說初次性經驗是美好的,但因此產生的異類感和孤獨壓過了我,我每天每夜都希望、假裝那沒發生過。

這引發上了高中後的一件趣事發生。我和高中的女友從未發生過性關係,而我也告訴她我是處子。某一天,還記得是在星巴克咖啡店,我告訴她我其實不是處子,我和某一個比我大兩歲的同級生發生過性關係。她非常不能接受,當場大哭了起來。我無法安撫她,所以我說,我說謊的,我其實真的是處男,她才平靜下來。「你為什麼要那樣說?」我只能說我不知道。

青春混亂的性在那時候結束,我開始瞭解自己在性這方面的力量和責任。我所說的力量不是生理方面,而是心理的。魚骨頭確實存在每個人的心裡,它存在於每一次和性相關的言談、存在每一次的性經驗、存在身為另一半的我的身上。小心保存它,不讓它破滅,則是我的責任。靠著我的初次性經驗、一個不幸女孩的眼淚、還有張大春的「我妹妹」裡所描寫的魚骨頭,我獨自解開了纏繞在我身上許久的性的繩索。

就這樣,一根魚骨頭串起我青春期的所有幻想。

這句話聽起來有點噁心。




偶遇舊愛


我們在她的海報面前站了半個小時。

「是她嗎?不是她吧?」

「Ya, that's her. That's the girl you kept crying for after you left her. When was that? First year in college?」

「在我印象中她怎麼那麼美。」

「Memories are always beautiful. Always. Don't forget the Afghan Girl on NGM cover.」

「那我現在該怎麼辦?」

「Live, happily. You dumped her at her finest, and she kept rotting till now. There's nothing left to say but goodbye.」

「我想你說的對。」

我從上衣口袋拿出沒抽完的煙。

「But look at her. She still got a great body. It should be nice banging her, no?」

「我沒上過她。」

「But...didn't you say...」

「我不記得了。也許有吧。打火機。」

我們先後點了煙。下午的美好陽光灑在臉上,像妓女一樣求愛。

「Learn anything?」

「尋歡作樂,絕不回頭。」

「That's the spirit. Let's hit the beach.」

那張海報仍貼在低俗的脫衣舞廳門口,絕望地招攬客人。

而我們邁步走向海灘。

品田牧場食記

今天和妻去吃了民生東路的品田牧場。這天是非假日,我們到時是晚上七點四十分左右,等候區依舊坐滿了人。民生店是在地下室,當我步下樓梯時,就覺得等候區一整排坐著等的人眼神中似乎都在竊笑我們,哇哈,你們沒地方坐了吧。雖然和妻都很餓,但我們的意志堅定,向友善的領位服務員排了現場訂位後,我們便上樓閒晃。因為我實在相當肌餓,買了巧克力和牛奶坐在路邊吃,現在回想起來這舉動實在大膽。

旁邊的小吃店標語這麼寫著:「不來第一次是你的錯,不來第二次是我的錯。」我邊和妻討論這句話邏輯上的謬誤和它反推銷的效果,一邊吃著巧克力,時間就很快就過去了。當我們八點多下去時,還是要稍等一會兒,我們便坐進等候區唯一的空椅看著菜單,這時竟還有新客人下樓。哇哈,你們沒地方坐了吧。

友善的領位服務員畢恭畢敬的帶我們入座,就差沒在前頭撒花瓣。我們的座位是狹小的兩人座,就是那種面對面坐下的小桌子。服務員略帶歉意的和我們道歉,而我後悔剛剛訂位時應該用「訂三位兩人吃」的那招。我知道成熟的情侶應該都會用面對面的方式入座,像電影裡的約會那樣,男方還要先幫女方拉椅子。但我還是喜歡年輕小伙子那套,和女伴坐在同一邊。而這桌子完全抹滅我和妻坐同一邊的可能性,一個人坐都嫌窄了。兩個人同坐一邊比較沒有距離感,也可以小聲的講些比較私密的話。沒錯,我是沒有安全感的易先生。


桌上放著時下日式豬排店流行的玩具:一碗熟芝麻和磨杵。我們旁邊坐著也是剛入坐的一家子,大概八個人左右,每個人都很專心的低頭磨著芝麻。頓時讓人進入了辛德勒名單的世界。「快磨啊,磨不好會被槍斃!」妻子很高興的戲謔著,而我很怕隔不到五十公分的隔壁老先生聽到。是沒有集中營的可怕氣氛,但是所有人都低頭磨著芝麻仍然詭異,很像一桌的人都被洗了腦。桌上沒有筷架,根據日式餐桌禮節筷子要放在桌子邊緣。可是別鬧了,我桌和隔壁桌大概只有三十公分的距離,還有穿縮不停的服務生要通過。還是把筷子袋拿來做筷架比較實在。此時我發現桌上沒有衛生紙,只有擦手用的濕紙巾,這也是一個讓人不太能理解的地方。

妻子點了青脆蘆筍和蘋果起司的豬排套餐,而我點了咖哩豬排,另外單點了可樂餅。上菜的速度令人訝異的快,沙拉馬上就出現了。這份沙拉滿特別的,有山藥和白豆腐,佐以和風和芝麻醬。整體來說口感特殊,但是只讓人覺得新鮮。我因為自己已經吃過前菜,所以嚐了幾口就不碰了,妻愉快的吃完了。上菜速度持續讓我驚訝。沙拉收走不久,妻的芝麻還沒磨出香味,主餐已經出現了。在客人滿座的情況下,這種速度已經比麥當勞炸薯條還要快了。


炸豬排十分合我味口。首先麵衣不厚,炸的細酥。肉質部份,肥肉瘦肉筋什麼的都化成一體了,鬆軟的恰到好處。牙齒咬下去只感受到肉的柔嫩,配上酥脆的麵衣口感實在無法挑剔。至於咖哩,相較豬排的表現有些平淡。它是一般的日式甜咖哩,味道並沒有什麼特別,紅蘿蔔和馬鈴薯煮的剛好,相當的一般。高麗菜絲如預期的清脆,但配上專搭高麗菜絲的芝麻醬後反而黏膩,而桌上的醬料只有豬排醬和芝麻醬,兩者都是重口味的鹹醬,令人陷入窘局。

附餐的蘋果醋個人是敬謝不敏,要去膩還是只有麥茶可以仰賴。漬物的醃蘿蔔味道倒是不錯,據妻說挺有大阪的風味。茶碗蒸物料很是豐盛,不過我個人對煮成一碗的熟蛋沒什麼興趣,妻還是很快樂的吃光了。它的湯很大碗,而且碗緣很燙,沒辦法拿起來。腦中再次和日式傳統禮節衝突的同時,順手拿起湯匙往裡一撈,發現它原來不是傳統味增湯,而是料多到滿出來的鮮魚湯。又是一個驚豔,這湯太奢侈了。


妻子的蘆筍豬排肉質較硬,配上蘆筍有些過乾,我比較不喜歡。但它的蘋果起司豬排味道很有趣,蘋果的調理保留了一些脆度,和起司醬及酥脆豬排一起放進口中出現了奇妙的化學作用。雖然創意有到,但比起正統豬排肉,以這兩道當主菜氣勢上仍有些遜色。辛苦磨好的芝麻配上它的豬排醬,因為醬汁的味道過於兇猛,所以芝麻的香氣反而無法獲得散發,兩個鹹在一起,我個人是不怎麼喜歡。把肉捲拿來沾我平淡的咖哩醬味道還適合一點。

接下來是一份兩個的可樂餅,這東西個人覺得意外的美味。起司可樂餅口感相當好,麵衣極薄但又維持細酥的品質,馬鈴薯泥和起司融合的味道更是無懈可擊。蔬菜可樂餅也在水準之上,兩個取價一百元,一個也才賣五十元,大概只有JASON'S要關門前特價兩個八十元的可樂餅才拼的過其物超所值。又是一個驚豔,可以進來只點可樂餅嗎?桌上的東西全掃光後,我首次吃豬排飯不用加飯就飽了。如果去除掉我的自製前菜,和我跳過許多附餐不吃,這套餐的份量大概算是剛剛好,而妻的食量再次獲得完勝。


最後的甜點也是用飛快的速度送上。它的奶酪搭配小顆透明的甜甜的東西和一些水果片,而我心目中的奶酪是淋上一層厚厚的藍莓醬,所以對這道乾乾的奶酪沒有什麼興趣。而妻子照例吃的非常開心,還把我的份拿去吃。

結帳時服務生會自己來收錢,以這種價位的店來說這種服務實在少見。這家店整體來說很是物超所值,算是中價位餐廳的佼佼者,雖然有一些我不太感興趣的菜色,但在小地方都讓人感受到誠意。媲美麥當勞的服務速度、高雅裝潢和服務、相當不賴的炸豬排和可樂餅,這些都是讓我二度光臨的東西。路過停車處時又看到旁邊小吃店的廣告標語「不來第一次是你的錯,不來第二次是我的錯。」,我和品田牧場都沒有錯,這句話還是有通順的地方嘛。




村上隆‧Louis Vuitton‧偏激的聯想

仔細看過一次 發現這是很恐怖的廣告




一開始小女孩追逐手機 這段代表天真無邪的小女孩追求物質生活

後來被路易斯法托昂六呎精靈給吞掉 代表小女孩已經墜入物質欲望的世界無法自拔

路易斯法托昂小精靈出面引導小女孩 資本主義誘人的一面控制著小女孩

1:50秒左右 小精靈做什麼 小女孩就做什麼 顯然她已經被控制!


之後小女孩又進入了幾個很漂亮的區域

漂亮是沒有錯 但那是用LV的標誌編成的 都是用大把鈔票堆疊起來的世界

2:40秒出現的路易斯法托昂巨大精靈 象徵資本主義高產階層壓迫式象徵

注意看在2:45秒時 可愛的大玩偶底下是許多令人不舒服的綠眼睛

那就是資本主義原本的面貌


巨大的玩偶一吐 又出現了許多美麗絢爛的東西 最後冒出來LV的商標

LV的"L"化成手掌 裡面握著的是小女孩最想要的手機

那就是小女孩目前最高的物質欲望具現化

從我手上拿走手機吧!從我手上拿走手機吧!

千萬朵可愛的花兒都這樣唱著

女孩快樂的取走手機 並發MAIL傳給世界上還不知道這個夢幻世界的人

嘿 我有了LV喔 好快樂喔


最後小女孩回到現實世界 回頭看到窗上LV標誌嘆氣

就像日本少女看著櫥窗裡的名牌包包 然後去做援交一樣

不過當她打開手機 發現一根竹葉 提醒她剛剛發生的事情是真實的

沒錯 妳回到現實世界 但妳還是帶著一樣東西 那根竹葉是什麼?

就像你看完這段廣告 你已經不一樣了

你對LV的印象又更深一層 你的物質欲望又更上一層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