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色 The Colour In Anything by James Blake



聽他的歌,就像進入了一個霧做的房間。

他是所有我的音樂理解的終點,播放鍵下去就是未知。如果這世界上有什麼我自認永遠都無法解開的謎團,並且還能讓我一次又一次把自己陷入在那謎團裡無法自拔,享受在那個沒有答案的空間裡,那就是 James Blake。

他的音樂是未知,我甚至無法判斷他的曲子的音到底確切落在哪裡,哪個節奏是該落在該落在的點上。電子、R&B、噪音、還有一點 Gospel,融合成一團無法辨識的迷霧。所有嘗試分析都是徒然,錯拍、錯音,一切都錯了,聽到了,但是無法理解,聲音在奇怪的地方出來,又在哪裡突然消失,遵循著什麼邏輯和道理,一概不知。

你不會記得自己聽到了什麼,但你會停下來,把這段時間留給他,讓他去亂搞。 奇妙的是,一切又如此和諧,像天然地擺在那裡。他引導著你一步一步踏入這個沒有方向的霧做的房間裡,走不出來。

五顆星。

No Man's Sky

她身上住著星星,唯有煩憂需要屍橫遍野,

在看不到的地方互相親密,永恆裡原地打轉,

星際間距離沒有重量,唯有對上銀河絕對忠誠。

她問我家在哪裡,好像羅盤可靠,

凡事都會無限跳躍,跟隨心是唯一解,

我呼息著消滅的氧氣,本來也只有美好,

輕到在蝴蝶翅膀上奔馳。

我們裝備著灑脫,其實一無所知;

無辜在唱歌,都是熱情作祟,替宇宙脫罪。

詩程

我們一起去看一首詩,
約好 37 點 306 分,
睡著時那一刻出發。

詩在很遠的地方,要經過好幾面鏡子,
月球施工中,得走原子消失時才出現的捷徑,
妳帶了乾糧,要在路上吃。
拉著我的手,趁有空氣時對我說話。

帶我們上去的電梯雇用了大量的貓,
牠們得玩耍才會發電做為動力,
因此我們在電梯前站了好久。
我們也和同來觀詩的其它客人交談,
不過大部份的時間,還是花在妳身上,
花在妳的身體上。

我們都得把握機會,
時間有限,
沒人在意那首詩,
因為看了詩後我們都得醒來,

重要的是詩程,不是詩。

有關惡毒的意念

女孩躲在離屍體不遠的樹叢裡,趁我手刃暴徒時,她逃的。

「安全了,妳可以出來了。」我擦掉劍上的血,對她招手。

她從樹叢裡探頭出來,看看地上的屍體,然後看我,然後說:

「你也想要侵犯我,對吧?」

「妳在瞎說什麼?別傻了,過來,我保護妳。」

她怎麼感受的到我惡毒的意念?沒錯,我不是什麼高尚的漢子,剛剛不是英雄救美。我殺掉這個人,只是為了除掉礙事的傢伙。我甚至不是光明正大的殺了他,那混蛋把女孩壓在地上,準備從褲襠裡掏出東西,我從背後用劍刺死他。劍上有毒,他死的很痛苦。

不只是這樣。我跟蹤這女孩已經好幾天了。我偷看她洗澡、更衣,早就對她衣服底下瞭若指掌,已經知道要怎麼玩弄那身體。

我假裝看向別的地方,其實眼睛餘光還在她身上,心中盤算著距離。如果她跑的話,我可以追上她。不論她怎麼選擇,結果都一樣。

她開始跑了。

更好,我心裡想。我喜歡前戲。






(完)

回憶之城

被丟棄的、終究被遺忘的,都會送到這裡來。

這裡是回憶的墳場,一切都在這裡靜靜地被保存。曾經就是現在,花不會凋謝、食物不會腐敗、人也不會老去。

沒錯,就算是人,也會被送到這個領域。但不是真正的、有血有肉的人,而是屬於某人腦中回憶的樣貌。也許這個人曾經存在某個時光、或是一段已經變質的感情裡,再也不被想念了(就連本人都拋棄了),就會被送來這裡。

每隔一段時間,火車就會進站,一列一列地帶來許多熟悉的東西。回憶之城也就這樣充滿了別人不要的破碎的回憶:被忘掉的定情之物、被咬了一口就被丟掉的蘋果、某個不再被想起來的人。

很多時候,同一個人,會在這個城裡遇到別人回憶中的自己。畢竟同一個人,在其它人的眼裡感受到的、記得的、理解的姿態和氣味都不一樣,也形成了不同的影子。

這個人或許讓某些人覺得個性封閉,在另一些人眼裡也許極度輕浮,相反的例子也有,同時存在這座城裡。有一個年青人,在廣場倚著陽光、看著書,不喜歡與人交談,因為那是他年輕時的戀人記憶裡的他。他的另一個版本,正在酒吧裡喝酒,總是尋人上床,因為那是某個與他一夜情的女孩所留下的記憶。

沒有哪個影子是真或假,當時的自己怎麼想並不重要,決定樣貌的只有其它人的感受。有時候,同一個人,不同的影子互相見面、聊天,還會起爭執,打起架來。看到自己的意念,竟在傳達給別人時有那麼大的誤差,產生了扭曲的怪物,那時極度的挫敗及羞愧,甚至會催生想要把另一個自己殺死的衝動。

但拳頭到了誰臉上,刀子往誰身上招呼,結果都一樣。回憶在這裡無堅不摧,任憑怎樣的力量都不會有一點變形扭曲。因為已經被遺忘了,所以在其他人的最後一眼裡,已經是那樣的形狀了,再也無法彌補、挽救了。再怎麼精疲力竭地廝殺、哭鬧都沒有用。回憶之城不存在於現實,卻比現實更現實。

幸好,回憶之城終究是只屬於回憶的地獄。幸好,真實的世界裡,我們不會認識別人腦中的自己,也不會被別人感受的自己給捆綁住。

就算不幸窺見了那樣的東西,就忘掉它,送來回憶之城吧。

令人愉悅的藍色

被她碰過的東西都會染成令人愉悅的藍色,她說是因為小時候被巫師下詛咒,心意所至,都變成各種藍。

皮膚倒是晰白,但她的唇膏永遠是蒼藍、眼影是鴉青、腮紅是棠青。從我手上拿去抽的煙,從她嘴裡吐出來,就變成半透明的黛紫,在我們兩之間飄搖。

她喜歡湊上來,在我耳邊輕輕說話,「你現在的心也是藍色的喔。」我的耳朵我的臉我的心,就沒有選擇地群青。和她做完愛後,身體也有很多地方變成藍色的,但不會痛、也沒有特別的感覺,不會造成什麼不便,但就是藍色的。幸好皮膚代謝很快,一塊一塊的藍色很快就褪去了,就再染上新的绀青。

身上的藍色,成了一種戰利品,得討好她,才能得到一塊寶藍、一塊靛青、一塊藍灰色。她不是那種容易討好的女孩,很快我身上的藍色越來越少,就連牽手的時候,我的手不也再變色。

分手的時候,她在我臉上打了一個好大的巴掌,往鏡子一看,果然只剩一個嫣紅的掌印。我不信邪,拿出刀來,就往我的左胸挖。紅色的血流了滿地,拼了命挖出來的心,不是它該有的樣子:它像所有其他正常人的心一樣顏色,慢慢地在我手上停止跳動。

脈

士兵坐在營火旁磨刀,盔甲在腳邊,明天就是跟叛軍的大會戰,天亮了就要打仗。

山裡的老神仙,也來營火歇著。他告訴士兵一個故事,士兵一邊磨刀一邊聽,當下覺得感人,掉下一滴淚,滴到刀上,砥石劃過,被磨進銳利的鋒裡。

老神仙要士兵把故事說給其他人聽,把故事傳下去。士兵說我腦筋不好,記不得事情,只懂砍殺。老神仙指指被淚染濕的刀,那你就用刀把故事說下去。

隔天在戰場上,士兵發勇,衝進敵陣,一刀砍進叛軍大將的盔甲裡,鐵跟昨夜的淚劃進敵人的血肉裡。叛軍大將沒死,反手把士兵殺了。但大將受重傷,叛軍潰散,大將隨著敗兵逃到鄰近村莊,燒殺擄掠,姦淫了一名姑娘。大軍追上他們,在村子裡把做亂的大將砍頭。

九個月後,姑娘生下一名男孩,死於生產。孩子變成孤兒,四處流浪,最後到了大江邊,隨著漁夫捕魚維生。

漁村的一名女孩,和男孩同歲,生下來聾啞,遭人排擠,和外來的男孩卻愈生感情。十幾歲時,他們在江堤上偷偷接吻。唾液交融,天旋地轉,女孩雙腳一軟,男孩拉著她,卻也一起掉到江水急濤裡。

再也沒人看過男孩,女孩則被下游的村人拾起,村民崇拜江水,說她是水神下凡。女孩不能言語,又無家可歸,也就受貢俸,不愁吃穿,日子過得快樂。

這村子位於江海隘口,戰略地位雄厚,為了出海打仗,縣太爺要改成軍港,村民團結抗議,縣太爺就說他們是邪教,女孩被抓起來拷打。村民拿起鋤斧革命,縣太爺怒了,把女孩綁在木樁上,在他們面前活活燒死。

村民在夜裡偷偷搜集餘燼中女孩的骨骸,燒成灰,滲在水裡喝下,頓時覺得刀槍不入,男男女女殺進縣太爺宅邸。神力終究是幻覺,村民都被捕獲,正要處決,下人報告長年戰亂,屍首沒地方埋了。縣太爺只得下令丟上船,當奴隸賣給異國販子。

海上長途旅行,船上的人都死於壞血病,到岸時,只剩幾名販子和一名女村民還有氣。販子把她送到奴隸市集,她身材豐腴,給一個沙漠裡的小國國王看上買走了,賣了好錢。

但國王卻不碰她,時常要她和力士造愛,不久後便懷孕了。這時候,國王卻派人把她的孩子打掉。

原來,國王有怪癖,喜歡飲人母乳。所以他在各地挑選豐腴女子,讓她們懷孕,然後躺在她懷裡吸奶。皇后心眼小,一切只得悄悄來。不料有一天,給皇后撞見了。皇后是厲害角色,一怒之下發動政變,把女奴殺了,把國王流放了。

國王一路輾轉,淪落到城市裡當乞丐。在路上乞討時,國王被一名吉普塞的算命師給攔下。她在水晶球裡,看到了國王的前世今生。

「你背負的故事,從一滴眼淚開始。那故事想被說,卻沒人能說。你要找到那個被遺忘的故事,才能擺脫它,免於一死。」

國王掏出銅幣想要感謝她,上面沾了他的汗水。算命師斜眼看著他,看他手上的銅幣,搖頭拒絕。我的命很苦,不想更苦,算命師說。

披上披風,國王尋著算命師告訴他的路,要渡海去找一座山。我們都是什麼東西的媒介,故事本身想被說出來,沒有東西可以阻擋它,就算在我們眼裡,一切都沒有來由,只能姑且用命運稱之。

夜歸

凌晨兩點,整個城市的燈,透過計程車的窗,在我疲憊的身上跳舞。身上酒味太重,嘆口氣能醉倒一隻貓。台北市的夜是黃光,光波裡有韻調,既世故又挑逗,惹的我一身腥。計程車的引擎發動,和夜的寂靜與車上冷氣合奏。計程車司機很有個性,他把右手架在副駕駛座的椅背上,很帥的姿勢單手開車。他越開越快,給一雙翅膀就能飛,把我一路帶到那張有妳的床上。我計算著黃光跳動的頻率,在妳熟睡中的一次的呼吸,我就會到家。代價很小,夜間加程,二十塊。


黑穴

黑雪開始下的時候是深夜。我被父親叫到他的帳篷裡。他把斗篷披在我身上,把長劍交到我手裡,「黑穴開了,你去吧。快去。」他說。我把劍掛在腰上,推開大門,一步踏在黑色的雪裡。

一路都是漆黑,雪還在下,天空佈滿雲,雲是黑的,雪也是黑的。

天空中飄滿黑色的雪花,遠遠不看到王都,黑雪吞噬一切,但一定可以看到塔頂巨大魔法寶石在發光,那是什麼魔法我不知道,但它還在一片黑暗中發光,還沒被黑雪掩埋。還沒。

一片都是漆黑,森林被雪染黑,只有遠方白色的松煙裊裊在黑色的空氣中捲曲上升。黑穴就在那底下。

國王給我們的命令很簡單,黑雪開始下時,我要進入黑穴,把長劍刺進黑獸的心臟,結束厄災,怎樣都是厄災,王都的黑雪,好幾天前就在下,沒停過,清不掉,在黑雪裡太久就會死,除了我。

黑雲出現時,我就出發了。黑雪大概隔一百年下一場,我的父親的父親的父親殺過黑獸,他的父親的父親的父親也殺過黑獸,現在輪到我了,路我知道,從小都在走,從小都在準備。殺了黑獸黑雪就會停,從小都是這樣教我。

歌謠中都說我族是英雄,不是。英雄,困難的時刻,做困難的決定。我身上掛著長劍,長劍不知道殺了多少隻黑獸,它跟我一樣,沒有選擇,長劍不是英雄,我也不是。

圍繞著黑穴,黑村坐落在森林深處,住著守衛,平常不讓人進黑穴,一百年只讓一個人進去。

還沒靠近村子,就聽到老村長的聲音。「他來了他來了,快去準備!他帶著長劍來了!」激動的老村長大喊。他看我長大,期待這一天,完成他的重責大任。

他看我長大,很為我驕傲,恨不得自己就是手舉長劍,屠殺黑獸的英雄。我偷偷看過他在黑村的花園裡拿起拐杖,突地刺向空氣,眼神充滿殺意。他好多次在黑夜裡要求我給他看長劍,挑著燈仔細端詳。「好美的劍啊。」他把長劍放在手中掂掂重,又舉起揮了揮,好久不願意還給我。

老村長在村子門口迎接我。「你來了啊。劍磨了嗎?」我點點頭。「跟我來。」我跟著他,走向黑村中央的大堂,黑穴的入口就在大堂裡面。

大堂外的守衛退讓開來,用尊敬的眼神看著我。大堂火光迷濛,幽幽暗暗中,我穿起盔甲,舉起長劍。黑穴入口不大,比我的頭還高一點。我一步步走入黑穴。我邊回頭邊走,看著穴口的光消失在好遠好遠。





(完)


如何和喜歡殺人的女孩度過一個美好的下午

「幫我個忙好嗎?幫我照顧這個女孩一個下午。陪她逛逛街、買買衣服。一個下午就好。」朋友在電話中這麼說。

好啊,我也沒事,一口答應。漂亮嗎?

超乎你的想像,美到壞掉的手機放在她手上就會自己修好。但是,她有個小問題。

「她喜歡殺人。」支支唔唔了一陣子才說。

「你是說,她喜歡殺人。喜歡開槍把人的腦袋打爆、或是拿刀刺進別人的胸膛,讓人呼吸停止的那種殺人?」

「別擔心啦!只要小心點,她就不會殺你。」

他交代一些不重要的小事,就掛上了電話。


然後我在約定的咖啡店和他會面。

沒辦法啊,聽說是會讓手機自己修好的美女,冒著生命危險也得見識。

就這樣,我冒著生命危險地,無聊地玩弄著咖啡杯剩下的奶泡。

等了好久,他們終於出現。

我看了一眼那女孩。

別說手機自動修好這種小神蹟了,史蒂芬‧霍金見到她都會站起來陪她用標準的舞步跳方塊舞。

「好了,那就交給你了!」朋友連寒喧或互相介紹都省了,直接丟下一句就走。

留下我和個喜歡殺人的女孩。


女孩喜歡殺人,但是不喜歡說話。

總不能在咖啡店發呆一個下午吧?

所以我從她的興趣開始找話題。

「所以...妳喜歡怎麼殺?...殺...殺人?」

「用刀。我最喜歡用刀了。」她眼睛一亮。然後,她開始巨細靡遺地講述她多麼喜歡刀鋒刺進肉裡回饋到手指上的觸感,她多麼喜歡享受被殺的人的扭曲掙獰的表情,還有把噴的到處都是的鮮血當作顏料作畫。

像是在講什麼可愛的甜點很好吃的樣子。

她說的事情很可怕,但是真正可怕的是,她講話的樣子實在太迷人。

「但是啊,我很久沒有殺人了,」她話鋒一轉,「因為殺人是不好的嘛,警察會追的很緊,大家也很怕我。」

女孩不殺人了,我的心防也懈下了一些。

我們開始很自然地聊起天來。

她除了喜歡殺人之外,也喜歡看書,也喜歡義大利的獨立電影。

不一會兒,我就愛上這女孩。


她的咖啡喝完後,我帶她去了賣酒的酒吧。

天黑之前,我們二個就喝得爛醉了。

氣氛正好,我就吻了這女孩。

從她的反應中,我知道我們都很享受這個吻。

但她突然把我推開。

「唉呀,糟了。」女孩說。

從她的口氣中,聽不出來嚴重性,像是不小心壓死了螞蟻那樣的事。

怎麼了?我問。

「你朋友沒跟你說嗎?

我只會殺我吻過的人吶。」

喔。我回答。

「這點不重要的小事,我知道啊。」







(完)